关于发布《建筑信息模型(BIM)智能化设计交付标准》的公告
各有关单位:
为规范建筑信息模型(BIM)智能化设计交付行为,提升建筑设计领域的数字化、智能化水平,推动BIM技术在工程建设全过程的集成应用,我单位组织制定了《建筑信息模型(BIM)智能化设计交付标准》(以下简称“本标准”),现予以发布,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一、标准编号及名称
本标准编号为T/CECS XXX-202X(具体编号以正式印发文件为准),名称为《建筑信息模型(BIM)智能化设计交付标准》。
二、主要内容
本标准共分为总则、术语、基本规定、智能化设计交付准备、智能化设计模型要求、智能化设计交付内容、数据格式与交换、交付协同与管理、质量控制与验收等章节。主要技术内容包括:
- 总则:明确了标准的编制目的、适用范围及基本原则,适用于新建、扩建、改建的民用建筑与工业建筑工程项目中BIM智能化设计的交付管理。
- 术语:对建筑信息模型、智能化设计、交付物、模型深度等级等术语进行了统一定义。
- 基本规定:规定了BIM智能化设计交付的目标、流程、责任主体及各阶段交付要求,强调交付过程应遵循完整性、准确性、一致性和可追溯性原则。
- 智能化设计交付准备:包括项目策划、BIM实施计划制定、软硬件环境配置、协同平台搭建及人员组织等内容。
- 智能化设计模型要求:对不同设计阶段(方案设计、初步设计、施工图设计)的模型深度、信息粒度、构件命名规则、编码体系等提出具体要求。
- 智能化设计交付内容:明确了模型文件、图纸、说明书、计算书、工程量清单、设备材料表等交付物的构成与形式。
- 数据格式与交换:规定了通用数据交换格式(如IFC、JSON、XML等)及不同软件平台间的数据互操作要求。
- 交付协同与管理:对多专业协同设计、版本管理、权限控制、交付节点及交付确认等提出了管理要求。
- 质量控制与验收:规定了交付前的自检、互检、专检流程,以及验收标准、验收方法和验收记录要求。
三、实施要求
- 本标准自202X年X月X日起实施。
- 各有关单位应结合实际,积极组织宣贯培训,确保标准在BIM智能化设计交付工作中得到有效执行。
- 在执行本标准过程中,请各单位注意经验,积累资料,如发现需要修改或补充之处,请及时反馈至主编单位(联系方式附后),以供修订时参考。
四、主编单位及联系方式
主编单位:[主编单位名称]
通讯地址:[地址]
邮编:[邮编]
联系人:[姓名]
电话:[电话号码]
邮箱:[电子邮箱]
附件:《建筑信息模型(BIM)智能化设计交付标准》征求意见稿/正式稿(另发)
[发布单位名称]
[发布日期]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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更新时间:2026-10-05 15:43:36